你好,欢迎来到试验技术专业知识服务系统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建立和废除部分国家计量基准

2023-03-10 | 查看: 63 | 来源:我要测 |

[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批准建立和废除部分国家计量基准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批准建立和废除部分国家计量基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批准建立“线角度基准装置”“(1234.93~3020)K温度基准装置”“电容基准装置”“电感基准装置”等4项国家计量基准,废除“线角度基准装置((93)技监局量证字第001号)”“(1234.93~2473)K温度基准装置(国基证〔2002〕第011号)”“电容基准装置(国基证〔2002〕第051号)”“电感基准装置(国基证〔2002〕第052号)”等4项国家计量基准,撤销相应的国家计量基准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

1.新建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2.废除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3月7日

新建国家计量基准名单.png

废除国家计量基准名单.png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编辑:张圣斌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我要测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我要测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转载本网作品,请联系:cs@woyaoce.cn。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我要测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我要测网有权进行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