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告
2023年第5号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19号)部署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全年组织实施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20项,考核检验检测参数31个,涉及食品安全、电气安全、消费品安全、生态环境监测、材料测试等领域,累计考核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2573家次。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和技术专家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技术审查、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结果合格2375家次,需整改机构198家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检验检测人员技术能力不足。部分检测人员对样品定容、稀释操作不当,导致样品测定值不在标准曲线范围内;个别检测人员对目标物的原药和衍生物的形式概念不清,使用错误的标准物质对样品进行定性定量检测;个别检测人员未了解新旧标准差异,错误使用旧版标准的计算公式。
(二)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不当。部分检验检测机构使用不合适的色谱柱导致色谱图中目标物与干扰物质分离不完全,峰形有拖尾现象导致结果不准确;部分检验检测机构仅对设备的部分试验参数或量程范围进行计量校准;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没有做好仪器测试前的状态核查工作,导致其灵敏度不够、不能满足准确定量的要求;个别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的器皿不配套、不完整或者受到污染,从而导致检测结果出现偏差。
(三)检测过程和操作不规范。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能有效实施质量监控,如未使用质控样品或加标回收;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试样处理,如所用校准曲线的含量范围未覆盖待测元素的含量,或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低于定量方法要求;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未对试验时间和温度等进行有效控制,导致检测结果出现偏差。
(四)对作业指导书理解不准确。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能正确理解作业指导书,如报送结果的有效数字或单位与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不一致;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称样量要求进行称样,导致检测结果出现偏差。
三、整改工作情况
(一)对能力验证结果显示需要整改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已委托能力验证承担单位通知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和验证工作,相关机构已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机构整改落实情况,抽取部分机构进行能力核查,进一步督促其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二)针对本次能力验证工作发现的问题,各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督促行业内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排查和纠正,持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