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根据首都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我局近期对北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国家或市级产业计量中心等单位申报的北京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就2023年拟制修订项目(见附件1)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于3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同时将电子版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2023年北京市拟制修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项目名录
2.北京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立项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联系电话:010-82691757;电子邮箱:jljd@scjgj.beijing.gov.cn)
相关标准如下:
规范名称 | 制定/修订 |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 | 制定 |
超声多普勒流量计校准规范 | 制定 |
滤膜自动称重系统校准规范 | 制定 |
固定污染源温室气体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 | 制定 |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气体分析仪校准规范 | 制定 |
液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校准规范 | 制定 |
液态红油式差压计校准规范 | 制定 |
药物溶出度仪温度参数校准规范 | 制定 |
过氧化氢检测仪校准规范 | 制定 |
电阻法血糖仪校准规范 | 制定 |
罗维朋比色计校准规范 | 制定 |
干式恒温器校准规范 | 制定 |
电子罐秤校准规范 | 制定 |
痕量水分仪校准规范 | 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