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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标新化工酚污染事件

作者
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来源
国家应急分析测试平台
发布时间
2015-12-21
关键词
管;热影响区;焊趾;凹陷
领域
突发性环境污染领域
正文
2009年2月20日6时20分,盐城市部分市民发现水龙头出水出现异味,并向当地政府和自来水公司电话反映。经监测,水厂取水口挥发酚浓度达0.556?mg/L,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挥发酚浓度≤0.005?mg/L)110倍。20日7时20分,城西水厂和越河水厂停止供水。经盐城市环保部门排查,认定距取水口上游约10 km的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利用停产检修间隙,将储存的含酚高浓度废液及生产废水偷排入厂北边的生产沟,通过蟒蛇河进入新洋港,导致了该起突发环境事件。 受污染影响的供水区域大致为:盐城市区开放大道以西、新洋港河以南、世纪大道以北区域;新洋港河以北人民北路两侧和其他局部自来水有异味的用户,受影响人口约20万人。另外,盐城市区下游有4个乡镇的6个水厂也于20日下午15时关闭,受影响人口约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