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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氯钢瓶爆炸事故案例

作者
佚名
来源
安全管理网 
发布时间
2016-12-11
关键词
液氯;石蜡;爆炸
摘要
1979年9月7日 温州电化厂发生了液氯钢瓶爆炸事故,其破坏力之大,伤亡之惨重,影响面之广,后果之严重为建国以来化学特大事故之一。共死亡59人,入院治疗779人,门诊收治疗1208人,经济损失63万元。
正文
1)事故经过: 温州电化厂位于温州市南城区山前街居民区,于是1952年建成投产,生产烧碱、盐酸、液氯等。1979年9月7日发生了液氯钢瓶爆炸事故,其破坏力之大,伤亡之惨重,影响面之广,后果之严重为建国以来化学特大事故之一。共死亡59人,入院治疗779人,门诊收治疗1208人,经济损失63万元。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该厂氯气钢瓶爆炸为化学爆炸,温州药物化学厂的一只混入了112公斤石腊的钢瓶,未经检验(称重)进入了温州电化厂又混入了液氯,生成了氯化石腊,产生了剧烈的化学反应,导致钢瓶爆炸。 (2)间接原因 ①液氯钢瓶管理混乱,钢瓶进厂登记、检瓶、整瓶、充装、发运管理不严,瓶内的倒灌物未及时发现和禁止使用; ②对液氯钢瓶用户使用情况不清,用户单位未安装液氯缓冲罐; ③氯碱行业曾多次发生因混装而发生钢瓶爆炸事故,但该厂均不知晓,未吸取教训; ④由于交通线路不畅,专业抢救队伍在事故发生后37小时方到达,氯气中毒病人肺水肿期已近晚期。 ⑤当地处置人员对中毒认识不清。在肺水肿潜伏期和发生期中未予正确地对因和对症处理,仅按一般外伤处理,诊治不力,药物及器械亦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