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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9.17”氯气泄漏事故

作者
佚名
来源
安全管理网 
发布时间
2011-04-11
关键词
氯气泄漏;扩散
摘要
2008年9月17日,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的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磷电化公司)发生氯气泄漏事故,造成71人中毒。
正文
2008年9月17日,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的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磷电化公司)发生氯气泄漏事故,造成71人中毒。   
1.企业概况  : 发生事故的南磷电化公司属新建企业,建设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正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主要产品为烧碱(生产能力1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生产能力13万吨/年)、液氯(生产能力2万吨/年)。事故发生在该公司氯碱分厂液氯充装站。   
2.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 :  9月17日15时35分,液氯充装站操作工将液氯钢瓶充满、关闭液氯充装阀后,没有及时调节液氯充装总管回流阀,充装总管短时压力迅速升高,造成充装系统压力表根部阀门上部法兰的垫片出现泄漏。泄漏的液氯气化并扩散,造成该名操作工和下风向其他岗位的6名操作工、以及正在该企业的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的64名施工人员不同程度中毒。   
3.事故教训与预防对策措施  : 1. 要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新建的化工项目(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项目)生产准备工作要细致,安全设备、设施的调试要认真,岗位责任要落实到人。发生此次事故的氯气充装岗位,操作工人没能及时调节液氯充装总管回流阀,导致充装总管压力迅速升高,新建项目充装系统压力表根部阀门上部法兰垫片出现泄漏,就是由于准备工作不细致,设备的调试不认真,工人岗位职责没落实造成的。   2. 要加强化工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事故具有易发性,要求相关从业人员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要对他们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危险化学品事故还具有突发性,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遇到突发事故时要能展开自救和互救,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   3. 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用风险评估的方法确定企业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区域、重点装置和重点岗位,加大这些区域、装置和岗位的监控力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排除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