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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药二厂废渣中毒

作者
佚名
来源
安全管理网 
发布时间
2008-10-05
关键词
苯中毒;硫化氢
摘要
1974年8月10日15时,北京农药二厂污水处理站除油池因违章控除油池内废渣致5人中毒死亡,9人中毒。
正文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74年8月10日15时,北京农药二厂污水处理站除油池因违章控除油池内废渣致5人中毒死亡,9人中毒。 10日,安次县万庄公社武家营大队3名农民在取得北京市农药二厂污水处理站副组长同意后,与该副组长一起下除油池挖油渣作肥料。下池前,他们先将污水抽出,然后2名农民佩戴过滤式面具,1人在底下掏渣,1人站在脚手板上接力,另外2人在池顶接桶,半小时休息一次。14小时50分排出废液后,掏渣的农民在第二次下池不久便昏倒在池底,脚手板上的农民在抢救时也中毒昏倒。附近的职工闻讯赶来进行抢救,其中未带防护面具的的3人均昏倒在池内。带防硫化氢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的十余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中毒,其中9人中毒较重。直至向池内吹入两瓶氧气后,才将中毒的14人救出,其中5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l.除油池原为处理乐果、敌敌畏废水用的,自1974年5月硫化碱投产后又增加了硫化碱废水,致使硫化碱废水遇乐果、敌敌畏生产中含有氯化氢及氯乙酸等产生硫化氢。北京市防疫站于事故后5天,在废水池内距液面l米处测得,池内空气中硫化氢含量超过最高允许浓度35倍,苯超过347.5倍,且该数字为5天后的样品,已低于事故时的浓度。 2.污水处理站的副组长违反化工部颁发的关于罐内作业的有关规定,未办理许可证,未进行分析,也未设监护人便擅自同意并进入废水池协助作业。 3.进池挖废渣的农民未经培训,不熟悉面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三名参加抢救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未佩戴面具便进行抢救而导致中毒。 5.戴防硫化氢过滤器参加抢救的人员违反规定,在含硫化氢350毫克/立方米,苯13900毫克/立方米的环境中,反佩戴可防氨、硫化氢的过滤式面具进池抢救,引起急性苯中毒。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严格执行进罐作业的规定。 2.教育广大职工了解本岗位所接触的物料的种类、性质及防护措施。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以保证使用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