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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的通知
发布单位
中国应急分析测试平台
来源
中国应急分析测试平台
发布时间
2018-01-01
摘要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7]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八条禁令 一、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二、严禁本人及配偶、子女违规持有或变相持有医药企业股份、股票。 三、严禁向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严禁违反规定向食品药品企业、中介机构收取讲课费、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五、严禁收受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六、严禁泄露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申报资料、技术数据和其他应保守的工作秘密。 七、严禁违规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和稽查监督等事务。 八、严禁利用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 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勉或调离、免职、责令辞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领域
食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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