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欢迎来到试验技术专业知识服务系统
平台首页
中国工程院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切换导航
首页
专题服务
认证认可
应急专栏
标准物质
仪器仪表
汽车
增材制造
专业工具服务
临界差在线计算
质控图在线生成
稳健统计
F检验
t检验
尧敦图
不确定度在线计算
资源服务
检测实验室服务能力查询
校准实验室服务能力查询
检测机构需求VS能力验证服务工具
实验室仪器对比查询
能力验证服务一览表和查询服务
优质检测机构Top10
试验人员能力查询
CSTM质量评价结果发布平台
数据分析可视化
试验方法对比
机构能力变化趋势分析
机构间技术能力对比
标准适用性对比
实验室综合能力评价
产品质量检测技术能力评价
行业资讯
登录 / 注册
重复使用玻璃瓶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问题的复函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3-05-15
摘要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建议对重复使用玻璃瓶包装的饮料产品豁免标示食品营养标签的函》(中饮协〔2013〕34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对于重复使用玻璃瓶包装的食品,如无法在瓶身印刷信息,可按照《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第7条款“包装总表面积小于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积小于20cm2的食品”执行,免于标示营养标签。鼓励生产企业在上述食品的外包装箱或其包装箱内提供营养信息。 专此函复。
领域
食品领域
相似法律法规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粉条生产加工中不能使用明矾的复函
美国发布进口鲶鱼包装标示要求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通知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技监局关于检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知
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卫生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
关于水污染事故行政处罚问题的复函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示管理规范》的通知
×
我的收藏-提示信息
已有收藏
:
新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