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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复印机 第3部分:工程图纸复印机

标准编号
GB/T 10992.3-2008
中图分类号
N47
ICS分类号
37.100.10
发布单位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状态
现行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
2008-07-02
实施日期
2008-12-01
摘要
GB/T10992《静电复印机》分为三个部分,本部分为GB/T10992的第3部分。本部分是对GB/T10992.3?1999《静电复印机 工程图纸复印机》的修订。本部分代替GB/T10992.3?1999《静电复印机 工程图纸复印机》。本部分规定了工程图纸静电复印机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及规则、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使用干式显影剂、热定影、普通纸、A0幅面以下的工程图纸复印机。本部分与GB/T10992.3?1999相比,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改为“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干式显影剂、热定影、普通纸、A0幅面以下的工程图纸复印机”; ???4.10.2臭氧由“不超过0.3mg/m3”改为“不超过0.2mg/m3”; ???4.10.3粉尘由“不超过10mg/m3”改为“不超过0.25mg/m3”; ???增加条款4.10.4苯乙烯的最高浓度不超过0.07mg/m3; ???5.1.1将“温度15 ℃ ~25 ℃、相对湿度45% ~65%”改为“温度18 ℃ ~28 ℃、相对湿度40%~60%”; ???删除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