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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标准编号
GB 19510.3-2009
中图分类号
K74
ICS分类号
29.140.99
发布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状态
现行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
2009-10-15
实施日期
2010-12-01
摘要
GB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IEC60357所述卤钨灯和其他钨丝灯用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这 种电子降压转换器使用250V 以下的直流电源或1000V 以下的50Hz/60Hz的1000V 以下的交流 电源,其在导线之间或任一导线与地线之间所产生的额定输出电压≤50V(有效值,频率不同于电源频 率)或≤50?2V(脉动直流电源)。 注:50V 额定输出电压极限值符合GB/T18379中电压区段Ⅰ的要求。 装有过热保护装置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C 中给出。 作为设备中线路的一部分的固定独立式安全特低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I中给出。 性能要求在GB19654中给出。 作为灯具部件的插入式转换器参照灯具标准的补充要求,可视为内装式转换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