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8827的本部分提供了一个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模型,规定了运行维护服务组织在人员、资 源、技术和过程方面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 本部分适用于: a) 计划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组织建立运行维护服务能力体系; b) 运行维护服务供方评估自身条件和能力; c) 运行维护服务需方评价和选择运行维护服务供方; d) 第三方评价和认定运行维护服务组织能力。 由于在多数情况下运行维护和运营是同时存在的两个活动,而运行维护为运营提供保障。因此,本 部分同样适用于提供运营服务的组织建立运营服务能力体系、评价和改进自身的运行维护服务能力。 本部分不适用于电信基础设施和电信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