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欢迎来到试验技术专业知识服务系统
平台首页
中国工程院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切换导航
首页
专题服务
认证认可
应急专栏
标准物质
仪器仪表
汽车
增材制造
专业工具服务
临界差在线计算
质控图在线生成
稳健统计
F检验
t检验
尧敦图
不确定度在线计算
资源服务
检测实验室服务能力查询
校准实验室服务能力查询
检测机构需求VS能力验证服务工具
实验室仪器对比查询
能力验证服务一览表和查询服务
优质检测机构Top10
试验人员能力查询
CSTM质量评价结果发布平台
数据分析可视化
试验方法对比
机构能力变化趋势分析
机构间技术能力对比
标准适用性对比
实验室综合能力评价
产品质量检测技术能力评价
行业资讯
登录 / 注册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
标准编号
GB/T 29304-2012
中图分类号
K35
ICS分类号
29.260.20
发布单位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状态
现行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
2012-12-31
实施日期
2013-06-01
摘要
1.1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包括各类爆炸性危险场所业主对工作人员安全保护要求,以及设备和防护系统在设计、制造、检验、销售、安装、使用、检修和维护时的共性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危险场所业主对爆炸危险场所工作人员(工人)安全保护,以及爆炸危险场所用设备和防护系统。可作为爆炸危险场所业主对工作人员安全保护的最低要求,以及各类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防护系统防爆安全内容的结构基础,和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防护系统设计、制造、检验、销售、安装和使用的技术基础。 1.3 拟在爆炸危险场所之外使用,但是对爆炸危险场所的设备和防护系统的安全功能有关联或者对安全功能起作用的那些安全装置、控制装置和调节装置,亦包含在本标准范围之内。 1.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爆炸危险场所的业主应遵循本标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销售、使用的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防护系统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1.5 若其他法律、法规对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防护系统,以及业主对爆炸危险场所工作人员安全保护还规定了其他方面的安全要求,则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防护系统,以及业主对爆炸危险场所工作人员安全保护也应当符合相应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防护系统,以及业主对爆炸危险场所工作人员安全保护特殊要求应在相应专业标准中具体化,并通过相应的论证、验证,补充技术数据加以规定。 1.6 本标准暂不适用于下列设备和防护系统,以及该环境下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爆炸危险完全是由于爆炸性材料物质或不稳定的化学物质所引起的那些设备和防护系统;医学环境的医用设备;由物质与大气中除氧气外的其他氧化剂反应产生的爆炸或者由其他危险反应或非大气条件产生爆炸的场所的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
相似标准
爆炸性环境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系统
(GB 3836.18-2010)
纺织工业除尘设备防爆技术规范
(AQ 4241-2015)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 3836.4-2010)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AQ 3009-2007)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AQ 4273-2016)
纺织工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32276-2015)
舞台管理导则
(WH/T 77-2016)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GB 26859-2011)
爆炸性环境 第21部分:设备生产质量体系的应用
(GB/T 3836.21-2017)
×
我的收藏-提示信息
已有收藏
:
新增
: